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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使用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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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供销社、各直属企业、机关各处室:

按照《<四川省供销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供直党〔2019〕20号)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供发〔2019〕8号)要求,2019年6-12月,省社监事会牵头组织对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随机抽取了自贡、攀枝花、雅安、乐山4市所属6县(区)7个实施项目,采取先自查、再实地查看、发现问题督导整改等步骤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雅安市一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荥经县农业物流园,投资1200万元,其中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10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2000吨气调保鲜库、分选、清洗、包装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2016年3月所有附属工程全面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2.雅安市名山区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社项目。名山区供销社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50万元,恢复发展蒙阳、新店、联江、茅河、万古、车岭、永兴7个乡镇的基层社,从茶苗繁育、茶叶销售、农资、再生资源等方面入手,恢复供销社的传统业务,拓展新的发展方向。

3.自贡市自流井区生态肉鸡产销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148.86万元,其中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110万元(以直接补助方式拨付),包括养殖基地、天野配送中心、直营店和直销点、天野生态体验馆建设。2016年10月19日,自流井区财政局、农牧林业局、供销社联合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4.自贡市沿滩区红丰蜜柚果蔬产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52.51万元,其中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45万元(以直接补助方式拨付),包括新建900平方米果蔬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蜜柚生产线、新建果蔬产品储存冷藏库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于2016年4月竣工建成。2016年10月27日,沿滩区财政局、区供销社联合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5.乐山市马边县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社项目。马边县供销社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50万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恢复发展民建镇、下溪镇、苏坝镇、雪口山乡、石梁乡5个乡镇的基层社。2016年12月,乐山市供销社、马边县财政局和县供销社联合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6.攀枝花市米易县老高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产品分拣、包装配送(物流)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米易县白马镇黄草村,投资96.72万元,其中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153平方米农产品交易、停车区、490平方米冷链库体,于2017年4月竣工完成。2017年7月,攀枝花市供销社、米易县供销社和白马镇镇政府联合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为合格。

7.攀枝花市米易县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社项目。米易县供销社使用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50万元,在垭口镇、丙谷镇、攀莲镇、草场乡、白马镇新建5个基层社,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2019年2月,米易县供销社汇同基层社所在乡镇政府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验收为合格。

二、实施成效

(一)有效推进了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重建。名山区供销社依托社属企业富民农资公司恢复万古乡供销社和车岭供销社,依托车岭镇悔沟村新建的为农服务中心成立车岭镇供销社,以此为契机辐射带动其他基层社的恢复重建。截至目前,名山区供销社已恢复重建16个基层社。米易县供销社分别在垭口镇、丙谷镇、攀莲镇、草场乡、白马镇新建5个基层社,新建基层社制定完善了《章程》,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完善、运行规范的基层供销社。马边县供销社恢复重建的基层社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加工营销能力,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带动农民脱贫攻坚、增收致富。

(二)有效壮大了供销社经营实力。通过实施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建设,壮大了供销社的实力,有效提升了供销系统的经济效益。沿滩区红丰蜜柚果蔬产销服务设施项目建成后,推行了蜜柚标准化生产,新建蜜柚的生产线为企业每年减少人工成本8万余元,提升了蜜柚的附加值,年增收约90余万元。马边县供销社提升改造庄稼医院、农资服务中心5个、日用品超市5个,实现农资销售收入460万元、日用品销售收入340万元、配送比例达到70%,提供技术服务10900人次、测土配方5848人次、深入田间地头服务710人次、提供政策咨询540人次;恢复发展的基层社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回收利用网络向农村盲点、死角和城市社区延伸,提升改造废品回收站5个,实现销售收入164万元。

(三)有效提升了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雅安市一民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建成后,使农产品通过冷链功能旺季储存、错季销售,有效解决农民农产品“卖难”问题。米易县供销社农产品分拣、包装配送(物流)中心项目实施后,解决了米易县白马镇上万亩以樱桃为主的农产品无规模批发交易场所的局面,改善了沿街为市的乡村环境,解决了樱桃冷链运输问题,把农产品转变为商品,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为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极大的带动推动作用,同时还解决了当地部分农民就业问题。

(四)有效促进了供销社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围绕农化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农产品初深加工、批发交易、冷链物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等方向,带动、培育、壮大一批社有龙头企业,吸引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入供销社,推进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了供销社的活力,创新发展思路,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实施不规范、不严谨。名山区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社项目申报内容为改造提升车岭镇、百丈镇等6个基层社,实际改造提升了7个基层社,原申报的百丈镇、茶马古镇两个基层社的综改资金改投到了其它两个基层社。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6〕12号)文件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确保专款专用。名山区供销社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向未履行报批手续,与此同时,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总投入15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0万元,但实际自筹资金并未完全到位。米易县老高山农业科技公司农产品分拣、包装配送中心项目申报总投资250万元,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筹资金不足和建设用地指标的制约,项目实施单位擅自压缩了投资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6.72万元。该项目投资规模压缩,米易县供销社未履行报批手续,程序不合规。

(二)财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单位未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三专管理。财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普遍为兼职,有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代记账,有的无专人核算,有的会计核算不规范,误用核算科目。沿滩区红丰蜜柚果蔬产销服务设施项目建筑材料支出86.52万元,其中用于购买电缆、灯具、钢材及材料运输费等有58.91万元的原始发票为收款收据,占材料费的68.1%。由于收款收据不是合法正规票据,原始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无法辨别。

(三)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后续管控不力。米易县供销社将5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7年拨付到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由政府整合资源组织实施基层社建设,但由于基层社工商登记注册问题,有36.95万元资金迟迟未拨付下去,闲置时间长达两年以上。部分项目供销社将财政资金下达给项目实施单位后,未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名山区供销社将项目资金下达给基层社之后,由基层社自行安排使用资金,未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未收集资金使用相关报销凭证。

(四)项目实施后有停摆和闲置现象。根据实地检查发现,自贡市自流井区生态肉鸡产销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全面停摆状态。项目实施单位自贡市天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2017年底H7N9禽流感病毒爆发,企业未购买相关农业保险,导致当企业面临禽流感爆发等状况时无力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而停止经营,致使项目资金没有持续发挥作用。荥经县一民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缓慢,未形成规模化种植基地,因此冷链仓储闲置时间较长,未能达到项目资金使用的预期目标。

(五)内部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未按项目类别、先后顺序对项目立项、申报、设计、实施、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归档,不能有效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齐全完整,从而全面有效佐证项目实施情况。名山区供销社项目档案资料零散,档案管理混乱,未分类归档成册;沿滩区红丰蜜柚果蔬产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未留存项目相关申报资料,项目资料只在沿滩区供销社存档。

四、整改情况

按照省社监事会提出的整改要求,目前,被检查的7个项目实施单位已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省社监事会办公室。

一是针对名山区供销社项目资料归档工作不规范问题,名山区供销社高度重视,按照项目类别、先后顺序对项目立项、申报、设计、实施、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归档,汇编成册,做到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齐全完整、规范统一。

二是针对沿滩区刘山乡红丰蜜柚项目建筑材料支出无正式发票为收款收据问题,对此,自贡市社已责成沿滩区社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学习相关财务、税务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该项目审计报告不严谨问题,自贡市社已责成沿滩区社及时与区审计局沟通并整改。

三是针对马边县基层社项目参股问题,民建镇、石梁乡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社理事会已参股,苏坝、下溪、雪口山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社投资公司于2019年11月已参股1%。同时,也改进了标牌标识不足等问题。

四是针对米易县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米易县供销社及时督促基层社进行了整改,截止2019年12月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并使用。针对项目规模压缩未报批问题,米易县社正积极落实整改,履行报批手续。

五、 意见建议

(一)明确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和后期管理、监督。实施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做到严格、规范、认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项目审批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特别是项目申报属地县(区)供销社应切实履行好职责,要深入实地检查、核实。各层级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真正落实“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责任。实施过程中,应实施动态跟踪,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进度、制度执行、实施效果的检查指导,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科学论证项目,注重培育和储备工作。各级供销社应从壮大供销社实力和发展社有企业、更好地服务“三农”的角度,加强项目的培育和储备工作。要围绕农化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农产品初深加工、批发交易、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等方向,建好项目库,做到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从而,完善基层服务组织,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壮大系统实力。

(三)严格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实施财政资金项目务必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和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投向。要重视和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建议由省社项目负责处室与相关市供销社联合进行督导,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与此同时,充分运用好“供销云财务服务”平台,规范全省供销社系统会计综合服务体系,原则上实施财政资金项目的单位应纳入“供销云财务服务”平台,既有助于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会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又便于加强监管。

(四)及时建章立制,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只重视申报项目、实施项目,忽视项目资料归档整理工作,给检查、验收、审计、后期管护带来诸多不便。建议省社项目负责处室结合项目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遵照执行,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齐全完整、规范统一,真正做到有证可查,有迹可循。

(五)加大培训力度,弄懂吃透政策。财政资金项目政策性强,要求高,管理严,不同项目有不同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管理要求。建议结合财政资金项目的各自特点,省社项目负责处室有针对性地定期、不定期多开展项目培训工作,帮助各地供销社和申报项目的单位了解、弄懂、吃透相关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好政策,不断促进财政资金项目工作严格、规范、科学、有序开展。

希望各地有关单位充分认识财政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的紧迫性,结合审计部门对供销系统开展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强化供销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申报、项目审定、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合法。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月20日